2018TISCA全國首屆不插電沖煮大賽
2018 TISCA全國首屆不插電沖煮大賽
【競賽宗旨】
TISCA年度沖煮賽,選手以自備的不插電沖煮器材競賽,展現個人喜好器材與萃取好咖啡的精湛技術,藉競賽達到互相學習觀摩的效果。
【主辦單位】
台灣國際咖啡交流協會
【大會贊助商】
沖煮指定磨豆機:楊家機器廠股份有限公司
初賽與決賽指定用豆:年輕的老頭咖啡館
大會指定用水: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多喝水
【報名方式與費用】
報名費2000元,報名 :報名表單
【報名日期與競賽名額】
即日起至2018年11月24日。參賽名額32位。
(報名收到確認信後,請於三天內匯款完成報名手續,逾時視同棄權)
【比賽豆與大會器材】
大會提供器材:
1,快煮壺(加熱水用)
2,楊家磨豆機
3,大會指定比賽豆說明與訂購表單: 指定豆訂購表單(年輕的老頭咖啡館)
備註:
初賽與決賽指定豆,選手必須使用大會比賽豆,且限使用大會磨豆機與大會快煮壺加熱指定用水。選手需自備沖煮器材,除大會磨豆機與大會快煮壺外,選手禁止使用任何插電器具(或電池驅動器具)。
選手允許攜帶物品僅限以下:
沖煮器材、濾材、底壺、試飲杯、杯測匙、電子秤、篩粉器、傳統溫度計或電子溫度計、計時器、加熱器(限小型瓦斯爐或酒精燈)
【報名人數】
參賽選手32名,若超過報名人數,以報名順序取前32位參賽者。
【比賽時間】
12月1日(六) 10:30∼17:00
【報到與選手說明會時間】
2018年12月1日 (六) 08:30 報到,預計10:15選手說明會
【比賽地點】
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 ( 行政院中部大禮堂 )
【比賽規章與規則】
A. 比賽分兩個階段:初賽、決賽。
B-1. 初賽每位選手需以自備器材沖煮一杯使用大會比賽豆的咖啡。
B-2. 初賽場上同時有4位選手沖煮,初賽無須解說,選手於完成沖煮後必須
將咖啡端至評審桌,選手必須喊「time」或「時間到」,方完成競賽,並停止計時。
B-3. 初賽的準備時間為4分鐘,競賽沖煮時間為5分鐘。選手可於準備時間的4分鐘內研磨比賽用咖啡。
B-4. 初賽選手必需出1杯熱咖啡,並使用主辨單位準備之咖啡杯組,咖啡的量必需介於150~180cc之間,如果選手出杯的量不足或過多,將扣總分1 分。
B-5.逾時扣分:
逾時30秒內扣總分1分
逾時30~60秒內扣總分2分
逾時60秒以上不予評分(選手仍可繼續完成沖煮並送出作品)
B-6. 初賽成績最佳前6位晉級決賽。
B-7. 初賽分數為100分。選手的初賽分數為3位評審分數加總除以3,合計100分。晉級決賽的選手,初賽分數將會列入總成績。
C-1. 評分表,大會將頒布競賽專用評分表,並以卓越杯評分表的8大評項
為標準。
C-2. 決賽選手請參閱決賽評分表,選手須陳述兩杯咖啡的風味,如無風味
說明,該評項將為零分。
D-1. 決賽選手需準備兩杯咖啡,第一杯使用大會比賽豆,第二杯可使用自選豆,亦可使用大會比賽豆。
D-2決賽出杯可選擇一次出一杯,或者同時出兩杯,唯選手必須清楚說明何者為第一杯且該杯為大會比賽豆。選手須將飲品置於評審桌,當第二杯
咖啡「已送達」評審桌時,選手必須喊「time」或「時間到」,方完成競賽並停止計時。
D-3 決賽兩杯咖啡必須使用相同沖煮器材,且一組器材一次僅能沖煮一杯咖啡。
D-4決賽準備時間5分鐘,選手可於準備時間內研磨比賽用豆,沖煮時間7分鐘並包含兩杯飲品的風味解說。無風味解說者,該評項將為零分。
D-5.逾時扣分:
逾時30秒內扣總分1分
逾時30~60秒內扣總分2分
逾時60秒以上不予評分(選手仍可繼續完成沖煮並送出作品)
D-6.決賽選手必需出2杯熱咖啡,並使用主辨單位咖啡杯。每一杯咖啡必需介於150~180cc之間,如果選手出杯量不足或過多,該杯將扣總分1分。
D-7.決賽分數為100分。其計算分式為決賽兩杯咖啡分數加權平均計算(兩杯咖啡各佔50%,兩杯合計分數為100分),選手的決賽分數為3位評審分數加總除以3,合計100分。
。
E-1. 每位選手上場比賽時會有三位評審包含一位主審,評審將品評選手呈送的咖啡,按照大會評分表評估選手的作品,三位評審將會杯測同一杯
飲品並在主審帶領下,以專業、公正、公平的態度給予評分。
E-2. 選手初賽的總分為100分。選手的初賽分數為3位評審分數加總除以3,合計100分。晉級決賽的選手,其初賽分數將會計入總成績中。
E-3. 選手的決賽總分為100分。其計算分式為決賽兩杯咖啡分數加權平均計算(兩杯咖啡各佔50%,兩杯合計分數為100分),選手的決賽分數為3位評審分數加總除以3,合計100分。
E--4.決賽選手總成績為:初賽分數+決賽分數,選手總分合計200分。
E-5.依總成績高低排序,產生冠軍、亞軍、季軍、第4名、第5名、第6名
F. 本沖煮賽的宗旨是【不插電沖煮競賽】選手可使用合乎以下規範的沖煮器具:
F-1. 不插電沖煮器材泛指選手用來萃取咖啡飲品過程中所使用的萃取工具或器材等物件,且不得使用電力來進行沖煮與萃取。例如手沖濾杯、法國壓、愛樂壓、不插電的摩卡壺、不使用光爐的虹吸壺、聰明濾杯等等。
F-2. 沖煮器材的本質上必須是「手動」的;不使用、或者涉及任何電力或電池等輔助動能來產生機械化動作。亦即,選手僅可使用不插電(不可使用電池)的沖煮器材,需要使用電力的沖煮器材皆不可使用。
F-3. 加熱的熱源亦不可使用電力! 例如虹吸壺或壓力壺,僅能使用自備瓦斯爐或酒精燈,不可使用電力式的光爐。
F-4. 選手不可於準備時間或比賽時間使用插電且加熱中的手沖壺(含定溫壺),選手可自行攜帶手沖壺,如該手沖壺有加熱功能,則禁止加熱,方可於場上使用。亦即,該壺準備與競賽時間內,全程皆不可插電!
F-5. 選手必須使用自己的沖煮器材,選手須準備包括沖煮器具與過濾紙張或濾布濾材、濾杯等器具,大會不提供任何耗材或協助提供器材,協會僅提大會指定加熱水快煮壺與磨豆機與出杯用咖啡杯。
F-6. 選手可使用大會快速壺直接進行注水或當作手沖壺使用。
G-1. 大會比賽用豆,大會提供的指定用豆將以中烘焙或中淺焙度的精品級咖啡豆,其Agtron 焦糖化指數約60 到 80之間,烘焙日期為比賽日 7 天
內烘焙的批次。所有競賽豆將為同一鍋(批次)烘焙。
G-2.選手決賽自選豆,選手可自行決定決賽自選豆,惟該豆必須符合精品咖啡慣例與精神,在生豆後製完成至烘焙為熟豆的過程中,不可添加任何人工添加物。
H-1. 大會指定用水將事先公佈,選手僅能使用大會提供之指訂定用水。
H-2. 大會將提供加熱的熱水與一瓶室溫的冷水供選手調配溫度,選手不得攜帶水至競賽區。
H-3. 競賽開始前,主審將會檢查選手器材,確定無其他液體或物質。選手不可在濾材、器具、水、咖啡豆,添加任何物質,違者將取消資格。
I-1.競賽說明,競賽當天將通知選手準時參加競賽說明,選手如逾時或未参加選手說明會,大會將直接取消其競賽資格。
【優勝獎品】
冠軍: 冠軍獎金6000元,冠軍獎狀乙張,手沖挑戰賽咖啡豆乙磅,冠軍獎盃乙座
亞軍: 亞軍獎狀乙張,手沖挑戰賽咖啡豆乙磅, 亞軍獎盃乙座
季軍: 季軍獎狀乙張,手沖挑戰賽咖啡豆半磅,季軍獎盃乙座
4-6名: 頒發決賽名次證書。
【報名費匯款資料】
TISCA咖啡協會銀行專戶
台灣銀行健行分行
帳戶:台灣國際咖啡交流協會
帳號:065001001643
手沖比賽用豆介紹
【問與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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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選手自行在表單查看問題回覆,協會會盡速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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